吉林开放大学商法形成性考核复习参考答案
商法是吉林开放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学生来说,商法的形成性考核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是商法形成性考核的复习参考答案,供同学们参考。
一、选择题
1. C
2. A
3. B
4. D
5. C
6. B
7. A
8. D
9. B
10. C
二、判断题
1. 错误
2. 正确
3. 正确
4. 错误
5. 正确
6. 错误
7. 正确
8. 错误
9. 正确
10. 错误
三、简答题
1. 商法的定义和特点
商法是指规范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商法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商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学科,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2)商法的内容广泛,包括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商事合同、商事纠纷等方面。(3)商法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平等的、自愿的、公平的。(4)商法的法律规则具有灵活性和变动性,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
2. 商事主体的分类和特点
商事主体主要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商事主体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商事主体具有平等性,自然人和法人在商事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2)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性,自然人和法人在商事活动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的民事责任。(3)商事主体具有自由性,自然人和法人在商事活动中享有自由选择合作对象和自由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
3. 商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商事行为是指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商事行为的要素主要包括行为主体、客体、目的和形式。行为主体是指能够独立进行商事行为的商事主体,客体是指商事行为的对象,目的是指商事行为的目的和意图,形式是指商事行为的形式和方式。商事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有效、无效和可撤销三种情况。有效是指商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产生法律效力;无效是指商事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产生法律效力;可撤销是指商事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已经产生的商事行为。
四、论述题
商事合同的要素和效力
商事合同是商事主体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商事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商事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和合同效力。合同当事人是指订立合同的商事主体,合同内容是指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约定,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合同效力是指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商事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三个阶段。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同的法律关系;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法律关系。
以上就是商法形成性考核的复习参考答案,希望对同学们的复习有所帮助。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热线:13662661040(微信),0755-21017149,QQ:2864330758 郭老师
2、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业西路68号中顺商务大厦B704
華僑大學珠海開放大學函授站 2023年度面向港澳臺成人函授專升本招生簡章

微信扫码添加好友
如二维码无法识别,可拨打 13662661040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