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大作业
(1)考核内容:由课程责任教师于第10周(11月1日)在课程平台发布。
(2)考核形式:从22秋季学期起,广开各年级学生考核一律不采用客观题形式,考核内容以专题论文、调研报告为主。学生统一在广开教学平台“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内容”主题— “课程考核”栏目中提交,辅导教师在平台中评分。
(3)截止时间:12月19日。
考核内容:
问题一:党的二十大政治报告第七部分,专门论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也彰显了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
请结合二十大报告有关论述,简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问题二:结合所在教学点辅导教师所上专题,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要求:
1、选题要求:从以上两个问题中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论述;选择“问题二”的学员,第一段需写明辅导教师讲授专题的题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
2、总体要求:做到论述严谨、语句通顺,最重要的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联系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内容必须为原创,抄袭或复制别人资料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3、字数要求:专科不少于1000字,本科不少于1500字。
4、提交方式:学生统一在广开教学平台“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内容”主题— “课程考核”栏目中提交,以附件方式提交;辅导教师在平台中评分。
5、截止时间:12月19日。
特别提醒:
1、本课程有24多万学生,进入“课程考核”栏目和提交作业会比较慢,请大家耐心等候,请尽量提前完成。11月1日前已提交的学员,若选题内容符合上面要求的可免再提交,若不符合的需要重写再提交。
2、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平时成绩,占20%),由教学点辅导教师结合学生参加面授、主题讨论等评定成绩并在平台录入,截止时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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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大作业
(1)考核内容:由课程责任教师于第10周(11月1日)在课程平台发布。
(2)考核形式:从22秋季学期起,广开各年级学生考核一律不采用客观题形式,考核内容以专题论文、调研报告为主。学生统一在广开教学平台“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内容”主题— “课程考核”栏目中提交,辅导教师在平台中评分。
(3)截止时间:12月19日。
考核内容:
问题一:党的二十大政治报告第七部分,专门论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也彰显了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
请结合二十大报告有关论述,简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分析当前应如何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问题二:结合所在教学点辅导教师所上专题,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要求:
1、选题要求:从以上两个问题中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论述;选择“问题二”的学员,第一段需写明辅导教师讲授专题的题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
2、总体要求:做到论述严谨、语句通顺,最重要的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联系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内容必须为原创,抄袭或复制别人资料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3、字数要求:专科不少于1000字,本科不少于1500字。
4、提交方式:学生统一在广开教学平台“形势与政策”课程—“学习内容”主题— “课程考核”栏目中提交,以附件方式提交;辅导教师在平台中评分。
5、截止时间:12月19日。
特别提醒:
1、本课程有24多万学生,进入“课程考核”栏目和提交作业会比较慢,请大家耐心等候,请尽量提前完成。11月1日前已提交的学员,若选题内容符合上面要求的可免再提交,若不符合的需要重写再提交。
2、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平时成绩,占20%),由教学点辅导教师结合学生参加面授、主题讨论等评定成绩并在平台录入,截止时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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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我国在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科学系统的法治思想体系,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这一内涵丰富的法治思想体系确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最终要落脚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成效中。对此,本文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尝试从重大意义、建设标准、政治方向、重点任务、推进方略、若干关系和具体举措等七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体系作一概览式描述。其中,“重大意义”意在说明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标准”“政治方向”意在说明法治中国的实现样态,“重点任务”“推进方略”意在说明如何推进依法治国的建设进程,“若干关系”“具体举措”意在说明推进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取得实效。上述内容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为什么建—建成什么样—怎么建”等层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理论特征。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人类迄今为止所能认识到并经过反复试错证明的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性阶段,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实现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事业和义不容辞的担当,恰逢其时。
法治是中国道路的本质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属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内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在发展动力,更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要求。
厉行法治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必然结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选择法治,是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抉择。
法治是实现强国目标的基本保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重大目标任务的实现需要法治保驾护航。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那样:“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没有法治的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步走”的战略安排是难以完成的,而且法治建设本身也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治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基本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既充满机遇又遍布着风险和挑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对我国12个重点领域的风险和挑战进行系统论述,这些重点领域无不涉及法律问题,在应对和克服其中的具体风险和挑战时,也离不开法律方法和法治思维。
法治是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业已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不断增长,除去法治需要本身,民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这五个方面都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法治是新时代人民需求增长最大的“增长极”。通过法治建设满足人民需求,是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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