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 三 )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 记录。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根 据《 深 圳 市 户 籍 迁 入 若 干 规 定 》( 深 府 函〔2016〕59 号 ) 及《 深 圳 市 接 收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实 施 办 法》( 深 人 社 规 〔2016〕24 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二、办理方式
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单位申办。 由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个人申办。 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申办流程
(一)毕业生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 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或"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在个人用户登录 处注册个人账户并实名认证,在系统上选择"接收毕业 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单位申办的毕业生,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接收单位 后保存,并与接收单位经办人联系。单位经办人审核信 息后提交,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交给毕业生。
个人申办的毕业生,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 并提交测评。测评通过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毕业生,填写个人信息后 选择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并与所委托的代理机构 联系,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领取《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二)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毕业院校 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三)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 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 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公 安部门短信通知,按照短信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要求,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户籍迁入材料前往公安部 门办理户籍迁入(户籍迁入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办 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操作指引》);
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报到证等材料并提交 系统后,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 材料等要求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四、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五、业务咨询
有关政策和申办程序,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热线:0755-21017149 http://www.bnjyedu.cn
1、报名热线:13662661040(微信),0755-21017149,QQ:2864330758 郭老师
2、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业西路68号中顺商务大厦B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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