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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老李在论坛上发贴:“出售一块莫西沙翡翠原石,有意者可上门看货论价,非诚勿扰。” 张小姐按帖子的联系方式找上门,看了翡翠原石后向老李表示愿以3万元收购。老李表示需考虑一下,如果同意出售的话,一周内给答复。张小姐留下了手机号码,七天过去了,张小姐没有接到老李的电话。 问题:本案中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来源:2024-06-08 19:06:30       时间:广开搜题

案情简介:老李在论坛上发贴:"出售一块莫西沙翡翠原石,有意者可上门看货论价,非诚勿扰。" 张小姐按帖子的联系方式找上门,看了翡翠原石后向老李表示愿以3万元收购。老李表示需考虑一下,如果同意出售的话,一周内给答复。张小姐留下了手机号码,七天过去了,张小姐没有接到老李的电话。

问题:本案中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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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本案中买卖合同未成立。虽然张小姐向老李表示了愿意以3万元收购翡翠原石,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但老李并未接受这个报价或签署任何形式的书面协议。老李表示需要一周时间考虑,但在七天后没有给出回复。在合同法中,一方的要约需要被对方明确接受才能形成合同。因此,在本案中,由于老李未作出接受的行为,买卖合同并未成立。

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热线:13662661040(微信),0755-21017149,QQ:2864330758 郭老师
2、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业西路68号中顺商务大厦B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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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老李在论坛上发贴:“出售一块莫西沙翡翠原石,有意者可上门看货论价,非诚勿扰。” 张小姐按帖子的联系方式找上门,看了翡翠原石后向老李表示愿以3万元收购。老李表示需考虑一下,如果同意出售的话,一周内给答复。张小姐留下了手机号码,七天过去了,张小姐没有接到老李的电话。 问题:本案中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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