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点:
为激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勤奋学习,建立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与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取得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正式学籍的2020级本科学生和2019级专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根据《韶关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评优办法》中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执行。即已经完成了所有课程教学任务且各学期课程考核成绩齐全,且无考试不及格课程、无故旷课、旷考和考试舞弊现象的学员。
名额分配:按本班人数10%的比例进行推荐。
二、评选工作要求
评优活动在二级学院领导下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要求在交流、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组织评选;教务员认真核对学生各科成绩,交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公示五天。五天后在2021年11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报送学生科,2021年11月22日前学生科对推荐名单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提交继续教育学院领导评审,再报学校审批。
三、表彰与奖励办法
对学生的评优奖励,由学校颁发优秀证书,表彰材料载入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