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放大学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
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综合实践作为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的要求,在真实和模拟环境下,结合与专业培养目标密切相关的实践活动,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的综合性训练,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
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模拟实验两部分内容,各计3学分。根据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
二、实践环节一(专业实习)
(一)实践任务内容
对非在职学生,要求教学点组织学生集中到某一独立核算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或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三周时间的财务或会计类岗位现场实习,熟悉会计循环中账务处理程序的各个环节,以强化学生对财务会计基本操作程序和技能的掌握。
(二)实践安排与要求
1.任务时间安排
(1)专业实习的具体内容由各教学点确定,教学点组织实施。
(2)专业实习时间以三周为宜。
(3)学生应根据专业实习的内容完成实习任务。
(4)根据实习结果写出实习报告。
2.学生撰写实践报告要求
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实习时间、实习单位简介、实习任务要求、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所需知识技能、实习主要过程和任务完成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实习总结(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提高的内容),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白;数据、资料可靠;结论有理、有据。
3.指导教师资格和职责
(1)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同的专业背景。
(2)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专业实习环节,并对实习内容选择、质量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责。
(3)为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0位。
(4)各教学点必须为学生配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各教学点应严格按指导教师资格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并报广东开放大学备案。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专业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2)实习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成绩评定与验收
(1)专业实习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审核、验收,省校抽查。
(2)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3)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实习、未能达到必需的实习课时、未提交反应专业实习成果的文字资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凡专业实习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3.综合评定合格者可取得3学分。
三、实践环节二(模拟实验)
(一)实践任务内容
模拟实验是全面落实广东开放大学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实际工作技能和技巧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本实验的学习和操作,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学生对会计基本理论的理解、对会计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对会计基本技能的训练,将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实务有机结合在一起,真正掌握针对企业发生的日常经济业务准确地填写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账簿登记、成本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从而为学生今后从事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成为应用型的会计专业人才。
(二)实践安排与要求
1.任务时间安排
模拟实验由各市校、教学点按以下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报备指导教师和成绩存档及提交。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科学生,必须参加模拟实验。
模拟实验的具体时间由教学点安排,时间应当不少于三周。
2.学生撰写实践报告要求
模拟实验可以选择手工实操方式,也可以选择借助国开模拟核算实验软件实验方式。
(1)手工实操模拟实验方式
手工实操模拟实验教材,各教学点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定,要求实验业务不少于120笔。
(2)软件实操模拟实验方式
软件实操模拟实验,建议借助国家开放大学会计模拟核算实验软件进行实验,各教学点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定。
模拟实验不论采取什么方式,都要求教学点报备教学点教务处,并将学生实践成果存档备查。
3.指导教师资格和职责
模拟实验的指导教师必须是本专业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或专业工作者,并具有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
各教学点必须为学生配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各教学点应严格按指导教师资格要求选聘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并报省校经济管理学院备案。
(三)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手工实操的模拟实验按手工账内容: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总账和报表进行考核。软件模拟实验考核内容可由模拟实验软件自动生成。
2.成绩评定
手工实操模拟实验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完成过程情况和提交的手工账进行成绩评定;软件模拟实验由软件自动判卷、生成成绩。
模拟实验成绩由教学点进行汇总、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校教务处,由省校抽查。模拟实验成绩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及格(60—79)、不及格(59以下)四等。
模拟实验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模拟实验者不计学分。
四、存档和提交内容
(一)存档内容
所有综合实践环节的组织情况,包括实践环节实施细则、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提纲、访谈笔记、座谈会记录、调查内容记录、调查报告、社会调查鉴定表(附件1)、实习报告、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附件2)等内容及成绩表均由教学点存档备查。
(二)提交内容
各教学点需按省校教务处相关成绩管理规定及时提交会计专业社会调查(或专业实习)和模拟实验的成绩。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
广东开放大学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实习鉴定表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实习单位 | |
实习时间 | |
实习内容 | |
实习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指导老师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注:以上表格需被调查单位盖章才有效
附件2
广东开放大学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
教学点:
学生姓名 | 专 业 | 学 号 | |||
指导教师 | 职 称 | ||||
综合实践 环节一 | 专业实习 | ||||
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 | 第一次指导 时间: 内容: 第二次指导 时间: 内容: …… | ||||
指导教师 评语 | 初审成绩: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学点审查意见 | 终审成绩: 教学点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综合实践 环节二 | 模拟实验 | ||||
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 | 第一次指导 时间: 内容: 第二次指导 时间: 内容: …… | ||||
指导教师 评语 | 初审成绩: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学点审查意见 |
终审成绩: 教学点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会计、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有两项内容:专业实习和模拟实验;
2.《广东开放大学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评审表》中教学点审查人必须为教学点教学(或教务)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