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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技能入都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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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
7.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 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 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 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 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本细则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到部门办理入户。

申请方式和地点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资格申请,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具体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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